,我把天牛不管不顾的甩到过道的角落里,一口气跑回家。跑回家心里还直跳,我当了一盘小偷,我成了贼了!好在,后来卫没有提起过这件事,而我也就躲过一次被定性为贼的“恶性事件”。
10年前,我家附近有一个卖龙眼酥的老婆婆,她推着一辆破自行车,载着满满一箩筐龙眼酥走街串巷的叫卖。龙眼酥有咸的和甜的两种。我很喜欢老婆婆的龙眼酥,油浸浸,入口化渣。咸的香,甜的润,很好吃。然而,从某个傍晚过后,我再没有见过老婆婆,她消失了,她和她的龙眼酥都不在了。
此后的10年,我家附近再没有出现过卖龙眼酥的老婆婆。直到今天晚上,我路过闻酥园的时候,猛然发现,他们家也在卖龙眼酥。我赶忙买了一袋。这袋龙眼酥,可以帮我回忆起10年前的那段时光。虽然那时,我谈不上多么顺利。但回忆本身珍贵,回忆本身是带有淡淡甜香的。
我拿着龙眼酥回家的时候,想起了老婆婆,想起了老婆婆的破自行车。向她致敬,龙眼酥的香甜酥软,像极了老婆婆慈祥的眼神。我找她买龙眼酥的时候,她还妩媚的低头笑呢,这个老婆婆有点趣味。
除了老婆婆,还有一个从我记忆中突然消失的人。我家以前住在成都商业最繁茂的青年路,一天妈妈把我认识的在青年路做生意的唐叔叔带到家里来,妈妈说:“以后唐叔叔就做你干爹,你给唐叔叔磕个头。”我搞不清楚状况,但看妈妈这么高兴,我也欢欢喜喜的给唐叔叔磕了个头。唐叔叔喜得手舞足蹈,他又去青年路上不知哪一处,给我买了一套衣服。我记得很清楚,黄色的,一件短袖上衣,一条短裤。
我觉得这套衣服真漂亮,我很喜欢,后来只要一穿这套衣服,我就很高兴。奇怪的是,自从这场拜干爹的仪式过后,我再没有见过唐叔叔,甚至再没有听谁提起过这个人。唐叔叔就好像一个影子一样,无声无息的人间蒸发了。
我很喜欢一个叫曹西平的台湾老艺人,我喜欢他看见什么夸张的事情就吹口哨的样子。曹西平总在脖子上挂个口哨,路见不平的时候,他就会猛吹口哨,好像在说:“天啦,快看,还有这样的人!”于是,在他的口哨声中,欺男霸女的混混也就躲开了;持强凌弱的恶棍也就夺路而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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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感兴趣的是,有一天,曹西平的口哨不起作用了,可怎么办啊?总不能让他上去比划比划,他可是一个老头子。好在,至今曹西平的口哨还是起作用的,一吹一响,小S和蔡康永都会来帮忙。那么,我想,还是好人多。
曹西平有口哨当作武器,我呢,我老了怎么办。这100多斤,交给谁来照看,交给谁来顾惜。我一个人孤苦伶仃,老了可怎么得了。我喜欢过一种独立而且自由的生活,我不需要大富大贵,只要有基本的生活费,我就可以快乐的生活。钱要那么多做什么,我没有钱,我不富裕,但我并不缺什么,这种状态是舒服的。
早上起床,我给自己下二两油泼面。吃了面,逛到菜市,买几样时鲜蔬菜和几个时令水果,悠悠闲闲的回家。中午做两个小菜,吃一半,剩一半留着晚上吃。下午我会出去闲逛,今天去人民公园的鹤鸣茶馆喝茶,明天去川大体育馆打乒乓球,大后天,我把门一锁,参团去九寨沟旅游去了。这样的生活很好,很美丽。但还没有完,我还要写作呢,生活赋予我的神思,我都要写出来。写出来给后人看看,也不枉我人间一趟。人间一趟,也是一场生命的旅行,总要给自己买点什么,总要给自己留点什么,您说是吗?
生活真正的美妙在下雨天,下雨天的时候,一个人窝在干燥舒适的小房间里面,听雨声,看雨中的人们蝴蝶一般穿梭在雨帘中,这是一种难得的惬意。再泡一杯茶,守着一盏小台灯,感受时光流逝的脚步和轻叹。到黄昏的时候,外面已经散散淡淡,点点滴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