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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愤(10/10)

哪个武将或是亲戚覆灭。这个武将或是亲戚又被他的哪个近亲绞杀,一片混乱,呜呼哀哉。

冉闵作为一个短命皇帝本没有什么特别好说的,但他那有名的《杀胡令》,却流传千古,成为很多狭隘民族主义者的“圣经。”据说,五胡乱华的时候,胡人残暴,最喜欢吃汉族女人的肉,命名为“两脚羊。”汉人深受其害,苦不堪言。冉闵揭竿而起,不分男女老幼,尊贵卑贱的把胡人“无条件”杀死。不的不说,在当时,这是符合汉族人心理的。冉闵也由此步步高升,当上帝王。有的人甚至说没有冉闵,可能北方的汉人就要被胡人灭族,这是不是事实?我觉得历史很难判断,也很难假设。话说回来,到底是冉闵残酷还是胡人更残酷,可能各有看法。冉闵把自己的“爷爷”石虎一家全部诛杀,不可不谓残暴。但细读历史你会发生,石虎自己也是个残暴得历史留名的大暴君。何况石虎还是个胡人,到底石虎和冉闵谁更趋向于正义?我觉得根本就是一本糊涂账。

民族大融合的初期,往往很残酷,甚至充满战争和屠杀。就好像人类在早期的时候,一直处于一种蒙昧状态,欧洲有黑暗的中世纪;马克思说:印度根本没有历史,印度的历史都是侵略者书写的;美洲的玛雅人到近代还在进行血腥的“人祭”:他们会选出一个英俊少年,灌他白酒,再把他绑在玛雅祭坛上,用刀子取出少年还在跳动的心脏。人类,在最开始的时候,细看不得。我想,那个时候,神可能真的打了瞌睡。

冉闵是不是汉族人的民族英雄?我觉得可能需要我们站在一个更高的历史眼光上来看待问题,就好像,我们需要探讨屠杀是不是有意义,屠杀是不是在推动历史进步?民族间的相互仇恨到底是民族融合的必经之道还是一条歧路?或许,真正值得推崇是李世民,那个“天可汗”,不仅汉人选他为皇,胡人也敬为神明。这样的皇帝是不是比冉闵可看多了,可爱多了,也可靠多了。至于冉闵,我更倾向于他是历史的产物,他顺和当时的历史,但未必高明,一介武夫罢了。

天涯网上的讨论很激烈,有的说:“向冉闵学习,再颁《杀胡令》!”请问你下个月的房租凑齐了吗?有的说:“冉闵是民族英雄,应该写进课本!”请问当年上历史课的时候,我怎么看见你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?还有的说:“胡人太坏了,应该斩尽杀绝!”德国的小胡子很欣赏你的言论,可惜他未必看得上你的人才。当你在网上唾沫横飞的过嘴瘾的时候,我觉得你更应该考虑一下,是不是打个零工,给儿子挣点奶粉钱。或者,你还没结婚,那你更得注意,现在的女孩关注的是你在市中区有没有一套三居室,她们才不关心你是汉人还是胡人。可能,胡人更好,因为没汉人那么花心。

冉闵为人残暴不仁,当胡人把汉族女人当“两脚羊”的时候,他也把胡人当作“两脚羊”。冤冤相报何时了,最终中国人全部变成“两脚羊”,不管你是胡人还是汉人。当你想杀死一个人,你可以找出很多理由,比如民族,国籍,宗教,甚至性别。但当你想把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树立起来的时候,你才发现,杀戮是多么愚蠢。佛家说“上天有好生之德”,无论杀死的是谁,哪怕是一个非洲丛林里的食人族,都是有伤天和的。天和一伤,就是天之痕,就是神的眼泪,就是耶稣看你那最后的悲伤一瞥。圣洁的王者不是杀人,而是救人,救胡人也救汉人,救苍生也救时代,这才是神的选择和神的依靠。至于冉闵,只是一阵狂烈的东南风,风吹过,留下一地萧瑟,一地叹息,历史又添一道新的疤痕。

我小的时候,有一部很好的动画片《三个火枪手》。达达尼昂,和他的三个伙伴。无论是大仲马的原着里,还是动画片,加上达达尼昂其实有四个火枪手。四个出生入死的好兄弟,扶危济贫,救苦救难,上演一出感人至深的浪漫历险。他们的座右铭是:“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!”我现在还记得他们四个英俊少年用四把利剑,拼成一个剑阵,起誓:“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!”午后的广场上,一缕阳光照耀到剑柄上,泛起一抹金色的光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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