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古至今,我最讨厌的人就是李隆基,不会做和他一样的选择。我,郑秋明,是因为林雅道才活到今天的,无论是靠恨还是靠爱。”郑篪也举起枪朝向昔日的战友,“想被我杀了的,就过来吧。”
这个男人,已经彻底疯了。所有人都感受得到。
没有人会蠢到和郑篪比谁开枪更快,对郑篪彻底绝望,男人放下了枪。
看到所有人都已经放弃了抵抗,郑篪也收了枪,转身将外套披在林雅道身上,披好顿了顿,说:“不跟着我,丁榕应该也不会杀你们。你们就,各自去谋出路吧,咱们的缘分就走到这了。我对不住你们。”
对不起,我没法,不爱林雅道。
林雅道被郑篪扶着,仍像只受惊的兔子不停颤抖,眼神里尽是痛苦和恐惧。
郑篪心疼地抚上林雅道被打出血丝的嘴角,“我扶着你,能稍微走点路吗?抱歉……我现在已经抱不起来你了。”郑篪问。
林雅道牙齿打颤,有些呆滞地望了望那些手下们,不知道想了些什么,最终愣愣地点了点头。他借着郑篪的手臂,尽量一点一点站了起来,极缓慢地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。
郑篪看着林雅道走路困难且缓慢的模样,心里焦急得不行。丁榕的追杀随时可能赶过来,耽误一秒都可能是杀身之祸。
突然,另一只手也扶住了林雅道。
郑篪抬头一望,是齐咏宾。
“你还需要个人帮你开车吧,你的手不好开车。”齐咏宾说。
“谢谢你了。”郑篪与齐咏宾合力,将林雅道抬上了车,郑篪坐在后座,齐咏宾启动了汽车。
望着那栋待了几年的房子渐渐远去,又看了看浑身挂彩的郑篪和齐咏宾,林雅道咬了咬唇。
为什么,要为自己这个罪人、脏人,做到这个样子。我配得上吗?
我……我是……
不学无术的纨绔,任性胡闹的少爷,祸害人命的妲己,人尽可夫的婊子,肮脏下贱的病秧。把郑秋明的一生都毁了,还要他以背叛自己兄弟的代价来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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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雅道,你真的,好过分啊。
不知道怎么地,林雅道竟然从模糊遥远的记忆里又想起了那个龅牙男。
是啊,他无非就是个生的好的垃圾,世界本不应该围着他转。
“别想了。”郑篪吻了吻他的手,“别听他们的,你很好。”
“是吗……”
“嗯,在我眼里,你是最好的。老师做得不对就敢骂他,对朋友慷慨大方愿意为对方出气,天不怕地不怕觉得自己无敌,你是里那个最恣意的少侠。无论哪一点,都是郑秋明最喜欢的。”
“秋明,我……”林雅道抬眼,眼里噙满了泪水,郑秋明,你真的,好傻啊。
“丁榕的追兵这么快就追上来了。”齐咏宾望了望后视镜,那三辆车已经一刻不停地跟在他们后面过了好几个街口了。
郑篪紧了紧怀里的林雅道,问道:“还有多久到港口?”
“还有三分之一的距离,但是照这个情况很快就会被他们追上,这辆车撑不了多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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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篪握紧了拳头,情况比他想象得还糟糕。
下个路口,齐咏宾得幸冲在了一辆大卡车前面,大卡车卡住了丁榕的车,帮他们甩开了一段距离。
“下车!”郑篪说。
这里是一片低矮民房聚集的区域,房屋交错凌乱,道路复杂,全都是仅有数米宽的小径,是弃车的最佳地点。
齐咏宾下了车,而郑篪在努力把林雅道一点一点挪出车里。
“我来背他。”齐咏宾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