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咏宾扯动着四肢,憋着一口气又加快了速度。突然他感到胸口一阵刺痛,好像心脏被捅穿了一样。他突然好像被抽空了身体,一阵风把他吹到了地上。他猛然倒地,然后郑篪回了头,急切地问着他什么,可是他听不见,也回答不了。
据说人死后是心脏先停,大脑却仍还有脑电波,还能知道自己死了,原来并不是传闻。
自己这颗该死的,没用的心脏。
郑篪叫着齐咏宾的名字,直到他的瞳孔也散了,他才停了下来。
齐咏宾也离开了自己,而郑篪也已经很难再感受到悲伤。已经可以看到海岸了,他将齐咏宾的身体投入了河,他应该最终会随着河流回到大海,沉入安详的来世吧。
郑篪希望他们,永远都不要被人发现,就这样平凡地来,再平凡地离开。
还是辜负了齐咏玺的嘱托。
最终,只剩他一个人,跌跌撞撞,狼狈不堪地踩上了荼蘼都的土地。
再后来的事,郑秋明也记不得多少了。从贴上船舱床铺的那一瞬间,他便把大脑的权限交了出去,机械而空白地活着,直到来到荼蘼都好几个月后,才断断续续地开始有了记忆。
唤醒郑秋明神志的第一件事,就是自己戒了烟。都说人的最后一次死亡是最后一个人记得他的人离去,吸烟短寿,他要为了林雅道长命百岁。郑秋明没能留下林雅道任何照片,但与林雅道从少时开始所有的过往,他的一颦一笑,他的潇洒他的绝望,都在郑秋明脑海里保存得如此鲜活。?
你无塚可入,我便是你的棺椁。
再之后,郑秋明划烂了自己的脸。以免有人认出他,况且,这张脸本来也不属于郑秋明。
知道这张烂脸会被人拒绝,郑秋明没再去谋一份差事,只是在荼蘼都四处流浪,捡一些废品卖掉,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时候。不过这也比当初要好很多了,他已经摸爬滚打多年,深谙了社会的规则,也不敢有杂碎来骚扰他,就能活得更加轻松些,偶尔甚至还能攒点小钱。加上刚来荼蘼都时带的现金和手表,买了一间刚好可以睡觉的小房间,也算是有了安身之所。
那套林雅道给自己配的衣服倒是一直没舍得卖掉,好好地挂在家里的墙上。就像那时的手机一般,林雅道这人,总是抛下自己离开,但是又给他留些念想。
后来某天,他收了一捆去年的废报纸,在上面偶然看到了丁榕。在那之后,丁榕代替了自己,去后都就任了齿子都执行委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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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秋明将报纸塞了回去,不出意料的结果。最后还是你赢了,祝贺你。
很快,又到了夏天。
蝉鸣涌来,每一只蝉都拼了命在夏天里留下一点印记,因为他们的一辈子只有一天,郑秋明的一辈子似乎也只有一天。那一天,他最恨的人向他道了歉,他最爱的人死在了他面前。
今天,是林雅道和齐咏宾的忌日。
郑秋明凑了些钱,给他们买了几捆冥币和纸扎奢侈品。尤其是林雅道,他那么大手大脚,不给他他要骂人的。
郑秋明挑了个与那处相似的小角落,一卷一卷地往火堆里递着冥币。旁边却渐渐传来了争执的声音。
似乎又是几个混混围住了一个学生。
“滚你妈的,我没零花钱给你了!找别人去!”
“你放屁,你爸妈不都是大牌律师吗?会没有钱?没钱你找我们帮你干活?”
“没有就是没有!我没找你们了,是你们缠着我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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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首的混混扬起拳头刚想动手,被郑秋明捏住了。
“哪里来的臭乞丐?我看你是找打。”
郑秋明轻轻一拧,捏折了混混的手腕。
没费什么力气,其余几个混混也被郑秋明打得落荒而逃。
“我草,大叔,太酷了吧!多谢啦!你要吃点什么吗?我请你。”崇拜的语气把郑秋明的目光从逃跑的混混身上拉了回来。
“你不怕我?”
“你这脸长得是有些吓人。不过男人嘛,伤疤就是荣耀!”
郑秋明一笑,这孩子,还真有点林雅道那味道。
“真想请的话,请我吃碗豆花吧。”郑秋明走回去,他的东西还没烧完,“我就在旁边的拐角等你。”
“好嘞,你别跑了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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